引发全球华人高度关注的悉尼“豪车案”再度开庭。当地时间9月26日上午,悉尼唐宁中心地方法院(Downing Centre Local Court)对杨小姐进行了第二次提讯。
本次提讯,杨小姐未通过视讯出庭,由其律师约翰·科恩(John Korn)亲自到庭代理。科恩向法庭表示,自己在9月23日才首次与当事人会面,需要更多时间准备答辩,因此申请休庭三周。代理副注册官S Najm批准了请求,将案件延期至10月17日,并明确要求届时杨小姐必须作出“认罪”或“无罪”的答辩。
庭审中,律师尝试申请修改保释条件,将杨小姐原本每周三次向警局报到的要求减至一次。但副注册官回应称无权批准变更,必须通过正式申请程序。因此,现有保释条件仍维持不变,包括:
上交护照;
遵守宵禁(晚8点至早6点不得离开悉尼公寓);
禁止驾驶任何车辆;每周向警局报到一次。
现场氛围较首次提讯有所收敛,但旁听席依旧坐满三十余人,其中八成是华人,显示出华人社区的高度关注。
此次庭审最重要的进展是指控的变化。根据《卫报》报道:
原有的“以不当行为造成人身伤害”(causing bodily harm by misconduct)指控已被撤销;
检方新增一项备选指控“疏忽驾驶致人重伤”(Negligent driving occasioning grievous bodily harm)。
目前,Y小姐面临的指控更新为四项:
危险驾驶致人重伤
疏忽驾驶致人重伤
拒绝或未能接受酒精呼气测试
未向警方提供个人信息
根据新州法律,首项主要指控最高可判处7年监禁,而新增的备选指控如属初犯,最高刑期为9个月。检方此举被认为是“战略性布局”,即便主要指控难以成立,法庭仍可裁定较轻罪名。